羅 8|與祂同活*
上一章保羅提到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其實這段論述是有一點沮喪的,因為這宣告了人是無法透過自己的努力得救的。所以保羅趕緊給大家安慰,說其實也不用太難過,因為我們的基督給了一個辦法。
邏輯上,律法的作用是拿來定罪,但因為人人有罪,所以律法就一直被「罪」使用,人人難逃一死。所以神差遣了自己的兒子作了贖罪祭,由於耶穌基督無罪,律法無法將祂「定罪」,也因為律法本是中性的,所以只能由律法中「罪」的另一面,也就是「義」來成就祂,也就是「稱義」。
還記得保羅前面說難道要叫恩典在罪裡顯多嗎?說這句話的邏輯是犯越多罪,如果還能得救是不是會顯得神賜下越多恩典呢?保羅的回答救恩是白白給的,但他沒有特別提到為什麼是白白給的;答案就是因為基督無罪,所以祂的肉身能夠容下無限的定罪,我們的罪也都藉著轉移給了基督而潔淨了。
所以祂的肉體承受了律法的「定罪」,但是隨即卻「稱義」了;同理祂幫助我們承受了律法的「定罪」,也幫助我們「稱義」了。
但是保羅提到,這義只能成就在屬聖靈的身上,倘若體貼肉體就是屬肉體的,就是與神為仇不服神的律法,其結局就是死;但若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裡,我們就屬聖靈,屬基督了。所以結局就是肉身雖然因罪而死,我們的心靈會因義而活,而屆時肉體又會藉著聖靈活過來。
所以保羅勸勉為了將來的榮耀,就不要太介意現在短暫的苦楚,而且他強調我們應當盼望的得救肯定不是現在所見的,幾然如此我們就要忍耐等候。
保羅也提到我們在軟弱時就藉著聖靈幫助,因為聖靈會用嘆息替我們禱告,也會按照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。而且重點是神愛我們到一種程度,就是為眾人捨了自己的兒子,況且祂現在也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著呢。既然如此,35 無論患難、困苦、逼迫、飢餓、赤身露體、危險和刀劍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。
37然而,靠着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 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 39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。
https://www.bibleref.com/Romans/8/Romans-8-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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